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
罚金额基准如下:-若
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吸收公众资金或变相吸收公众资金,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若
涉案金额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对金融市场造成严重冲击、涉及人员数量众多等,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若涉案金额极其庞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例如对金融市场造成毁灭性打击、涉及人员数量众多且性质恶劣等,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因此,对于何种程度的
非吸金额可被视为“巨大”或“特别巨大”,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情节进行综合判断。通常而言,当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对社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涉及人员数量众多等,便有可能被判定为“
数额巨大”或“
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