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骗贷的界定,通常我们会参考两项明确的标准,详细内容如下所述:首先是
犯罪人是否怀揣着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图;其次是
犯罪嫌疑人在获取贷款过程中所采取的恶意手段。针对骗贷的行为特点,我们常能见到的包括了编造不实的申请金额理由、使用
伪造或不真实的文件以及证明资料等。一旦骗贷行为被认定为犯罪,相关人员将面临
法律制裁,承受
刑事责任的后果。至于在
非法占有息念之下,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情况,若
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程度,那么
当事人将会受到最低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短期
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二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
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