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这一阶段中,倘若您被再度
传唤,无疑这是法律程序中的常规事项。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长最多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这段时间内,警方及检察机关均不能中断对相关案件的侦查、
起诉以及审理进程。若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出现不应再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况,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就必须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即便您正处于
取保候审期间,但只要案件仍需进行深入调查或审理,那么被传唤便是合法且合理的
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