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
抢劫罪的转化情况时,我们可以发现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在实施
抢劫的过程中,如果
行为人为掩盖
赃物、逃避追捕或
销毁证据,进而在现场直接采用了
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那么这类行为将会被转化为更为严重的
犯罪类型,例如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等;
其次,对于正在进行中的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行为,为了保护自己免受进一步的侵害,采取适当的自我
防卫措施,即使导致不法侵害者死亡或受伤,也不应视为
防卫过当,无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犯
盗窃、诈骗、
抢夺罪,为
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