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诈骗
犯罪被定义为一种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所图为目的,明目张胆地编制
虚假事实和隐瞒真实情况,从而诈骗他人财产所触及到的
刑事责任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
帮信罪”作为一项微型犯罪,其法定的最严峻的
刑法惩处上限是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司法机构通常会依据行为对象的数量、帮助对象犯罪的严重程度、行为发生的次数、获取利益的多寡以及对网络秩序破坏的严重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以此来确定罪行的性质和
量刑标准。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诈骗犯罪属于侵财类犯罪,它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帮信罪”则属于
扰乱公共秩序的
犯罪类型。当提供“两卡”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具体法益的损害时,那么就有可能同时构成这两种
罪名。但是,如果这种法益损害表现出抽象性或概括性的特征,那么就不太适宜将其视为诈骗罪的
共同犯罪。对于那些一般的帮助行为,例如提供场所或者资金支持的行为,一般会被判定为诈骗犯罪。
然而,“帮信罪”的帮助行为,其范围仅限于涉及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的领域。在这个特定的范围内,存在着两种罪名之间的
竞合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