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实施了
盗窃钱包的行为并遭到
逮捕,仍有可能获得受害者的谅解。
然而,我们必须明白,
偷窃乃是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违法行径,势必招来相应的
行政处罚。在实践中,这类行政处罚多以罚款、
拘留等方式进行处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
行政拘留作为最为严厉的一类行政处罚手段,其主要适用于那些严重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却尚未达到
刑事犯罪程度,仅凭
警告或罚款难以起到惩戒作用的情形。因此,我国法律对于行政拘留的设立及其执行的条件与程序都有着严格的规范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行政拘留的裁定权归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而具体的
拘留期限则一般限定在10日内,情节较为严重的也不得超过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
违禁品,应当按照
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