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行为人所实施的侵占行为能否被界定为
侵占罪,并非单纯依据时间长段作为专属衡量标准,而应当关注其在主观上是否存在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意图,以及是否拒绝偿还。正常状况下,若侵占的系
遗忘物或
埋藏物,且涉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方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