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自收到诉讼
权利义务告知书之日起的15至20日内,本案将正式进入
开庭流程阶段。之所以有这样的安排,主要源于我国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明文规定法院必须在发出
起诉通知书过后为被告预留15日的
举证期限,紧随其后,审判机关还需以法定方式向众多
当事人发放开庭
传票。
此外,人
民法院在审理各类
民事纠纷时,务必于开庭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以及其他
诉讼参与者发出具体通知。因此,各有关主体及其陪同人员仅能于开庭前两日收到相关开庭事项通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