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在适用对象上,
拘役通常仅适用于情节相对轻微的
犯罪案件;而
缓刑则主要适用于涉及重大
刑事案件,尤其是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或者是针对长期监禁(如无期
徒刑或
死刑)进行判决时使用。
其次,在判决执行方面亦有所不同,那些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将由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负责集中看守和教育改造工作。
然而缓刑并不立即执行
刑罚,而是给予一定时间的缓刑观察期。若在此期间内罪犯表现良好且没有再次
触犯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那么
缓刑期满后原法院所赐予的刑罚便不再施行,视同于已经执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