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意外起火后,保险公司是否予以
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中主要的决定因素包括车辆起火的源头以及车主是否事先购买了适当的保险种类。针对不同的情况,以下几类应对方式可供参考:
首先,如若车辆起火系由车主自身疏忽所引发,则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
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车主已为其车辆投保了
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在此情况下,责任险将会对相关损失进行赔付;
其次,若车辆起火源于第三方恶意行为,则应由该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进行赔偿。但若无法找到实际
责任人,则车险将负责理赔事宜;
再者,若车辆起火系因自燃事故所致,且车主已购买自燃险,则保险公司将按照保单约定进行赔付。反之,若车主未曾购买自燃险,则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最后,若车辆在停放过程中遭遇爆炸或火灾等突发事件,导致车辆燃烧,只要车主购买了
车损险,便有资格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