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
开设赌场罪的企业员工而言,可能会涉及其作为
共同犯罪者的角色问题。具体而言,员工是否构成
刑事犯罪,主要取决于其在相关
犯罪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对
违法活动的了解和知晓程度。假如雇员在主观上明确知道该行为属于
非法行为,并且仍然积极参与到赌场的经营管理中,或者为赌场的运作提供了关键性的协助,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共同犯罪分子。
然而,如果雇员对此事毫不知情,或者仅仅从事与犯罪行为并无直接关联的日常工作,那么他们可能不被视为
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