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可以自行撰写
起诉状,亦可寻求专业的
律师代为起草。
然而,鉴于律师具备丰富的
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更能确保起诉状内容合法有效。无论由何方负责撰写,起诉状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且其具体内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