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取保候审相关手续,通常需要向具体负有办案职责的部门进行申请。例如:若案件尚处于侦查环节,可尝试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倘若进入到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阶段,便应向人民检察院
递交相应文件;而到了审理程序的最后关头,则应当向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