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对于法定最高
刑罚为五年
有期徒刑,且低于十年的
刑事犯罪案件,其
追诉时效仅为五年。
值得注意的是,若
犯罪行为处于持续或连续状况之下,则应自行为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追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