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
侵占罪归类于必须由
被害人提
起诉讼的案件,也就是说,被害人需通过自己的主动起诉,法院才有可能启动相关程序对
犯罪行为展开审查。若被害人未能主动行使其合法权益,即便已经出现了
违法行为,也无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同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二十年,则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基于以上法律条款,若被害人选择提起
诉讼,那么侵占罪的诉讼时效期限即为三年。若被害人未能在三年内及时提出
诉讼请求,那么他们可能会失去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损失的机会。
然而,如果被害人在超过三年的时效期限之后仍选择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是否延长时效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的诉讼时效与
刑事追诉时效并非同一概念,刑事追诉时效往往具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如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