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进程中,通常首先由其中一方阐述自身诉求,而另一方则针对该诉求提供其观点及接受与否的评估结果。随后,双方便会依据各自的实际状况进行相应调整,最终达成共识。
若在此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
当事人均可选择寻求人
民法院的援助,通过
诉讼方式予以解决。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每起案件皆适合使用调解程序处理。依照法定程序,仅限于由邻里
纠纷引起的
治安案件或是
刑事案件中的
轻伤案件可以启动调解程序,且此类调解均应在一个回合内完成。若未能成功调解,便必须依循相关法律程序继续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具体内容为“对于因
民间纠纷引起的
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
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