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漏水所导致的赔偿问题,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尚未对此做出统一性的指导意见。
然而,在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大体上的赔偿内容通常包括了修补房屋漏水所耗费的各项成本支出及因漏水而导致的相关房屋财产损失这两部分。对于遭受漏水侵扰的一方来说,其首要任务应当是邀请具备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漏水的成因及其相应的补救措施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与分析,形成一份具有权威性的鉴定报告。若经查证,漏水现象系由相邻方的不当行为所引发,那么受损一方有权依据该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同时也可以向对方提出在修复期间内因漏水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合理诉求。倘若相邻方未能积极配合,受损一方则有权利将此争议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以寻求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
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
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