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遗嘱的制定过程并不要求子女予以签署确认,因此若子女擅自在遗嘱文件上添加签名,企图对相关遗产条款作弊或擅自修改,则此类更改过的内容将失去其作为法律依据的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四种情形下的遗嘱皆视为无效:
第一,无
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者所设立的遗嘱;
第二,因受
欺诈或
胁迫而设立的遗嘱;
第三,
由他人伪造的遗嘱;
第四,遗嘱被他人恶意篡改,且篡改部分的内容亦属无效。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