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诉讼程序中,是需要按照一定步骤进行的。
首先,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完整的
诉讼状,等待法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之后,会正式启动该
起诉讼,并且为申请人提供一份
起诉书副本,用以送达到被告手中;
其次,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之后,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也就是十五天之内提交一份严谨的
答辩状,而法院则有责任在收到答辩状之后的五天之内,再把答辩状副本送还给原告。如果被告未能如期提交答辩状的话,并不影响整个案件的审理工作继续进行;
再次,当法院决定对某起案件进行
公开审理时,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且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
然后,在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
当事人的陈述,接着是告知证
人的权利与义务,然后是
证人出庭作证,以及宣读未到场的
证人证言,同时还需要展示相关的
书证、
物证和视听资料,以及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接下来是法庭辩论阶段,这其中包括了原告及其
诉讼代理人的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或答辩,以及各方之间的相互辩论。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后,审判长将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依次征求他们的最终意见;
最后,在经过上述所有流程之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