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累犯在
取保候审阶段是否会遭到收监这一问题,实际上需要依据个案的独特性以及法院做出的相应判决进行综合考虑。作为一种司法
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本身并不直接等于最后的
刑事处罚裁定。
然而,若法院判定累犯存在逃避审判或者再次实施
犯罪行为的潜在风险,那么他们很可能会取消对其的取保候审,进而将其重新收押至监狱中。然而,最终是否会执行收监的决定,还需要等待案件审理的最终结果才能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