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遭解雇的员工,可依据自身情况主张相关权益。
首先,该类员工有权力要求所在雇主提供因未能签署
书面劳动合同所需支付之最高达11个月的双倍薪资待遇。
其次,若雇主以此为由实施解雇且其原因并不充分或者程序非法,那么此举将构成违法
解除劳动关系。对此状况,该员工有权请求其人事部门支付
赔偿金以维护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若雇主对员工进行合法解雇,无需向对方付出赔偿金或
经济补偿金。当然,若雇员与雇主之间就相关事宜无法达成共识,雇员可以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以维护个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