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领取
结婚证书之后购买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根据相关
法规,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应属于
共同财产,但若双方对此有所明确约定,那么其特殊性应予以尊重。此外,同理双方也可约定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若能达成共识将共同财产指定为个人独立所有,则此项房产应视作该方的
私人财产,
离婚之时另一方便无权对此提出分割的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