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犯罪的审判期限通常在两个月至六个月之间。依照我国《
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时,应于受理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迟不得超出三个月。但对有可能被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被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的审判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