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的
交通事故过程中,如果
机动车的车牌遭受了损害,在机动车所有人已经成功投保车辆损失险的前提条件下,保险公司将会对此进行相应的理赔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车牌受到损害并不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范畴之中,而是被列入到了车辆损失险的条款定义之内。因此,能否获得保险金的赔付,关键在于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已经成功购买了车辆损失险这一附加险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的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
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