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不伴随着任何财物关联的案件,我们采取统一的计费方式,即每宗案件收取费用在800元至10000元之间;而对于那些涉及到
财产权益处理的案件,则根据其具体情形,我们的基础服务收费将在每件1000元至2000元之间浮动。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出1万元时,我们会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
具体来说,争议
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5%至6%的费用;而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4%至5%的费用;以此类推,直至争议标的额达到5000001元及以上,此时我们将收取0.5%至1%的费用。
(2)在
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任何
财产关系,那么我们的收费标准为每件1500元至12000元之间;
然而,若案件涉及到财产关系,我们将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3)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任何财产关系,那么我们的收费标准如下:作为被告方
辩护律师的情况下,每件案件收费在2500元至20000元之间;而作为
自诉人或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每件案件收费在2000元至15000元之间。但是,如果案件涉及到财产关系,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