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停驶损失并不属于法定强制性的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
赔偿范畴,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
赔偿责任。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也称作“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于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导致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和除此之外的其他
受害人的
人身伤害和
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的一种强制性责任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