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征收耕地,我们给予的补偿标准如下:全旱地均每平米适用53000元进行赔付;而水田则为平均每平米支付90000元;
最后,无土蔬菜种植田地每平米则适用150000元作为平均
补偿金额。
2、依据本条例规定,当涉及到征收基本农田时,提出的补偿标准如下:全旱地将以每平米58000元得到平均
赔偿;
至于水田,平均每平米支付99000元;而无土蔬菜种植田地每平米则适用156000元作为平均补偿金额。
3、在对林地以及其他农业用地进行征收时,我们设定的平均每平米补偿金额为138000元。
4、对于征收工业建设用地、村民住宅用地、道路等
集体土地类型时,我们提供的平均每平米补偿金额为136000元。
5、针对被征用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以及未开发利用土地,我们设定的平均每平米补偿金额为2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
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