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的征收标准,是根据
被继承人所拥有的实际财产价值进行计费,按照标的物的相应比例进行计算;详细的收费标准及比例如下:对于受益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部分,按照低于1.2%的比率予以收取;当收益金额超出20万元且未达50万元人民币时,则需要按照低于1%的比率予以收取;若受益额超过50万元但仍未达到500万元人民币,那么便须按照低于0.8%的比率予以收取;
至于受益金额超过了500万元人民币而未满1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则采取低于0.5%的比例进行收取;
然而,如果收益额达到了1000万元以上的话,那么仅需要按照低于0.1%的比率来进行收取即可。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保障
公证处和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公民、
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证处收费行为,根据有关公证和价格的法律、
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七条
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一)
鉴定费、
评估费;
(二)公证书副本费;
(三)公证处到异到(省外)办理公证所需的
差旅费;
(四)
当事人因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的有关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