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每月领取金额多少,需依据每位参保人在过去所任职的公司及其个人累积缴纳
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而定。
根据这一标准,我们将向您详细介绍相应档级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及待遇年限的长度。具体而言,如果失业人员之前所供职的公司与其个人在过去累积的缴纳失业保险时间超过一年但低于五年的情况下,他们就有资格享受最长连续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优惠待遇;当他们的累积缴纳失业保险时间长达五年但未达十年之时,那么便有权利享受最长连续十八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福利;
最后,如果该失业人员过去累计享有的失业保险金缴纳时间已长达十年或更久,他们就有机会享受最长连续二十四个月之久的特殊补贴。
《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