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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违约赔偿标准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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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7-18
当房屋主体结构本身质量未达到交付使用标准,或者是在房屋实际交付之后,经过专业检测,发现其主体结构依然存在质量问题时,购买方有权向销售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实际生活中的正常使用,那么购买方同样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房屋已经交付使用的前提下,如果出现了任何形式的质量问题,在法定的保修期之内,销售方都有义务进行修复工作;
然而若销售方故意拒绝或延迟修复时间超过合理期限,购买方则可以自行完成维修工作,或者委托第三方来进行修复。所有的维修费用以及因此而造成的额外损失,都将由销售方负责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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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违约赔偿标准有几种
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或交付后存在质量问题,购买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同样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销售方在保修期内有修复义务,若故意拒绝或延迟修复,购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费用及损失由销售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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