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
追诉期限并不代表必定无罪。如果公安机关已经针对
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并予以
立案处理,那么
诉讼时效的规定将不再适用。例如,
犯罪嫌疑人涉及的可能判处无期
徒刑、
死刑等严重
刑事犯罪,如涉及到情节特别恶劣的故意杀人罪或极其严重的
抢劫导致
人员伤亡的
罪名,即使时隔二十年之久,只要公安机关认为仍需追查,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之后,就可以进行追诉。这样一来,犯罪嫌疑人都将面临被提出
公诉和相应的
刑事处罚。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