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的相关规定,假若伤者右手食指以及中指各自缺失两节、而无名指仅损失一节的话,应被评定为
七级伤残。在
工伤鉴定等级之中,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条规定的条件,即可被评为
七级工伤:伤者手掌的除了拇指以外的其余2到3根手指(包括食指)的近侧指问关节全部断裂;或者伤者手掌的除了拇指以外的其余2到3根手指(包括食指)的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