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发生轻微肢体冲突,且在派出所的协调下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能面临
拘留之惩戒。在此情况下,如果是由于
民间纠纷而导致的肢体冲突或者涉及到
财产损失等
治安管理问题,那么,只要情节比较轻微,公安部门就有权力进行调解处理。若是经过公安部门的调解,
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相关人员将不会受到惩罚;相反地,如果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抑或是达成协议以后尚未采取
执行措施,这时,公安机关就应该根据法律
法规对违规人员加以
处罚。比如,故意攻击他人,或者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都将会面临至多10天的
行政拘留和200元人民币以上5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若是情节较轻者,处罚也可能仅限于至多5天的拘留或者5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
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