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
债务问题时,
债权人可考虑寻求
债务人家庭成员的协助。在此过程中,务必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在常规的借贷
法律关系中,仅有债务方负有
偿还贷款的责任。
2.除债务方之外的其他人士自愿为其代偿欠款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选择接纳此种付款方式。
在采取行动前,请向债务人家庭成员索债时需特别留意以下几点:
1.首先应对债务人的
家属身份进行确认,如果他们是债务的
担保方,那么债权人应该有权请求债务方的家属承担
担保责任。
2.然而,若债务方的家属并非
担保人的话,则不能够强求他们对贷款负责,除非经他们自发同意承责。
3.在
追讨债务的同时必须尊重债务方家属的私人生活与安全感,不能以此作为催逼手段。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