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
醉酒驾驶所面临的
吊销驾照及无法再次申请新证的
处罚方面,需要明确的是,具体情形会因个体差异而有所区分:
首先,如果是醉酒状态下
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者,将被直接吊销
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同时自此以后,需在五年内都不能够再度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如果
行为人系醉酒状态下驾驶营运性机动车,同样面临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必须依法接受
刑事调查,并且长达十年时间内不能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绝对禁止驾驶营运性
机动车辆;再有就是,假如饮酒后或者是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发生了
重大交通事故,那么可能意味着将终身丧失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机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