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非所有不能偿债者均被视为“老赖”。
2、在情况下如,若相关方确实无偿还能力,那么他/她便不会被归类为“老赖”;反之,若相关方具备履行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拒绝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才能被判定为“老赖”。
3、当
被执行人未能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
民法院即可将其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措施。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