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之确认要领分项阐述(一)实践中对实际控制人的多元认定方式1.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之具体诠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三项的明确规定:“实际控制人者,意指并非公司股东身份,然而却通过
股权投资牵线、协议或其他合约安排等手段,有效影响甚至控制公司决策和
行为能力之人也。”可见,
控股股东于实际控制人则为两个相异的概念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关联关系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