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汽车出售后尚未完成
过户手续,则可以考虑以下两种途径以实现车辆的注销操作:
首先,购买者可尝试与原车主取得联系并协商,为
机动车及时办理过户事宜,然后由新购得车辆的购买者亲自前往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注销登记;
其次,购买者亦可主动联络原车主,请求其协助将该车辆的相关档案转交至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注销登记处理。由于在未对注册登记中的所有权信息作出更改之前,仅能由在登记簿中记录的车辆所有人发起注销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八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