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并非在超过十三年时会自动注销,而应是被强制报废。每当摩托车寿命达至上限,务必以
书面形式向所属地区车管所提出注销请求,并携带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驾驶证,同时还需提供车辆回收证明及相关
复印件或其他关于失窃或遗失的法律证明材料作为支持性文件进行审批申请。若机动车实际所有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
报废标准之后未能及时提交
注销登记申请,车管所将公告通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宣布作废失效。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
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