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所做的
财产保全决定的有效性应当至少维持至有效的书面法律文件执行完毕为止,因此,相关的财产保全
保证金应该和财产保全决定的
有效期保持相同,这导致当财产保全决定丧失其效力时,保证金必须立即返还。换句话说,保证金应当在执行有效法律文件的流程启动之时便如数归还。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采取
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
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