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置房产的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合约的具体约定,通常情况下应全额予以收取,特殊情形(如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则需另行考虑。对于所居住的小区内存在尚未全面竣工的建筑物,住户可向所属物业公司提出申请,以享受物业管理费定额折扣的利益,该优惠范围在法定收费标准的15%至30%之间;而针对房屋已完成
过户程序但尚未实际入住或使用的空置房产,只要经与物业服务企业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住户便有权按照法定收费标准70%的比例缴纳物业管理费。
《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