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被处以
刑事拘留惩罚,但是其所背负的借款
债务仍然需要得到清偿。即便在当下面对无法立即全部偿清
欠款的困境时,只要
债权人允许或经过人
民法院批准,可以让
债务人通过分批次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偿还。然而,若是具备偿还能力却私自拒绝偿还,那么此行为将受到人民法院的强制性判决并责令强制偿还。综合以上因素来看,可以明确地判断出,任何债务人都必须毫无疑问地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
首先,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是毋庸置疑的决定,绝不能因为意测对方资金状况堪忧而选择放弃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其次,能够施行
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是法院对案件已经做出了公正判决并且判决已经开始生效实行。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将会仔细调查核实被告人名下所拥有的各类型财产,例如公司运营中所涉及的公司账户、实物
出资等;对于个人而言,其财产分布范围更加广泛,包括房产、银行账户、股票、
机动车等各种形态。此外,如果强制措施无法顺利实施,具体的执行效果因法院法官的判定标准和
处理方式而有所差异。部分法院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终止执行,导致被告人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若涉及到个人主体,可能会面临
个人征信记录受影响、
被限制高消费甚至被采取
拘留处罚等情况;若被告人为企业主体,可能会对法定
代表人进行相应处分。在现实生活当中,面临资金周转困难同时又无法一次性
偿还贷款时,往往存在两种不同的应对策略:第一种情况是暂时性缺乏还款能力。针对这种情况,可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由
责任人逐步分期偿清欠款。第二种情况是长期无法偿清债务。在此情况下,只能参照责任人目前所持有的个人资本进行清偿。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
执行措施后,
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
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