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若由于工作原因引发肋骨骨折的事故,
当事人将有资格享受一定数额的
赔偿款,从人民币一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详细地说,如果仅有一根肋骨受到了损伤,那么这种情况往往会被判定为十级残疾级别。针对这种情况,应当由
工伤保险基金向受伤者提供一次性支付的
伤残补助金作为补偿,其计算方式是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薪资平均水平乘以七个月得出。在此过程中,所提到的“本人
工资”,实际上是指个人在受伤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用的大致平均值。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