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高速公路上若出现车辆连环碰撞等严重
交通事故,通常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判定。
然而,一般来说,首辆肇事车辆并不会被判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而极有可能是最后一辆车需承担
主要责任甚至完全负责。为了更为准确地区分和认定每起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归属,当涉案人员遭受该类事件时,务必尽快向当地警方报备,由上述部门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公正的判决处理。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
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