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信用卡出现
逾期情况时,银行有权对持卡人进行
债务追索,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逾期者选择刻意无视银行的
催收要求。为节约
诉讼成本起见,银行通常会选择将催收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这种方式属于法定的授权
代理范畴。
至于银行
委派的第三方催收团队所采取的
上门催收措施,只要其行为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之内,且未涉及到
暴力、威胁、虐待等
违法手段,便可视为合法行为。若催收方出现任何形式的
暴力催收行为,相关
当事人均可立即向警方
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