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交通
意外事件时,如果交管部门并未查封涉事车辆,仅对相关驾照进行
暂扣保管,通常意味着事故过程中无人遭受
人身伤害,且引发的事故程度较轻,涉事车辆仍可继续正常行驶。正因如此,暂未有必要采取扣留车辆的措施。在交警部门暂扣证件之后,他们将要求事故双方在下周一前往交警大队或快速处理中心接受相应的处理程序。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
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
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
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
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