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要详细介绍一下关于“法定哺乳期”的相关法律
法规。在我们国家,法定母乳喂养期通常被认定为为期一年的阶段。这意味着,从产妇分娩完毕直至她们子女满周岁这段时期,各用人单位必须
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内,为每位正在哺乳期的女性员工提供至少1小时的哺乳时间。而且,如果
女职工生育了多胞胎的话,那么,每次新增的哺乳幼儿数量都将使她们获得额外的每日1小时哺乳时间。在这个重要的哺乳期内,产妇享有独特的权利,她们所获得的薪酬待遇不应有任何幅度的减少。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围绕着哺乳期
劳动者的工作规定:
首先,任何用人单位都禁止在女职工正处于哺乳未满一岁婴儿的期间,派遣她们进行国家规定中属于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其次,对于哺乳期禁用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也不能要求她们延长工作时长或参加夜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