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死亡证明的颁发机构及其职能,需知如下:
首先,死亡证明是由医院及死亡者户籍所属地的公安局派出所以及相关单位所共同开具的。这两种类型的死亡证明,其应用范围各有差异。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主要是为了办理遗体处理手续,例如火化以及其他有关
遗嘱的事项。而公安局则会针对
遗产分配与
继承问题,出具死亡证明以协助办理死者银行存款的领取、
遗产继承公证以及
诉讼等事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中国境内的居民死亡事件,城镇居民在其去世后的丧葬仪式举行之前,或农村地区居民死亡后一个月内,必须由其亲属、
监护人或邻居向当地警方进行名册登记,并注销其户口信息。
《
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
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
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