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提交
诉讼之前,必须明确以下几点关键要素:
首先,需详细填写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以及现居住地址及联络方式等重要事项。
其次,在明确了案件的性质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案由,例如若此案件系由
离婚引发的相关矛盾,主要核心在于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那么在撰写
起诉状时,案由就应该被确定为“
离婚纠纷”。反之,若该案件发生于离婚之后,且主要矛盾点在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那么案由就应该被确定为“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最后,在明确了案由之后,还需要明确
诉讼请求,例如要求法院判决婚生子女的
抚养权归原告所有,同时要求被告按照约定的标准每月向原告支付相应数额的
抚养费用。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