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值得强调的是,退赃行为并非我国
刑法明文规定的可适用
缓刑的条件之一,因此,单纯因退赃而获得
缓刑判决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关于
缓刑的适用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被
判刑者必须是被判处
拘役或3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特定罪犯;其二,这些罪犯所犯下的罪行相对轻微;其三,若罪行严重,判处的刑期超过3年有期徒刑,或者罪犯曾有
累犯记录,则均不得适用缓刑。
此外,罪犯所犯下的罪行情节较轻且有悔过表现,确信其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这是决定能否适用缓刑的关键因素。
然而,是否能够适用缓刑还需考虑到罪犯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那些无需关押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才具备适用缓刑的资格。
最后,退赃行为可以视为罪犯有悔罪表现的体现,属于法定的
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在应判处的刑法基础上适当减轻或免除部分
刑罚。若诈骗罪所判处的刑罚低于3年,仍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